子贡问政。子曰:足食,足兵,民信之矣。子贡问曰:必不得已而去,于斯三者何先?曰:去兵。子贡曰:必不得已而去,于斯二者何先?曰:去食,自古皆有死,民无信不立。
——论语.颜渊第十二
这是周一晚上跟杨程远去听徐华老师讲韩非的时候,顺带说到的。当时的第一个冒出来的念头,就是社会契约论。这里的民信,就是人们之间的契约,一个政权的合法性基础,不在兵马,不在钱粮,而在于老百姓的认可。杰斐逊起草独立宣言的时候也说了同样的东西:
人人生而平等,造物主赋予他们若干不可让与的权利,其中包括生存权、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。为了保障这些权利,人们才在他们中间建立政府,而政府的正当 权利,则是经被统治者同意授予的。任何形式的政府一旦对这些目标的实现起破坏作用时,人民便有权予以更换或废除,以建立一个新的政府。
高中的时候,我把这段话抄了起来,那本子现在还在家里。
人人生而平等么。。。
没有理由没有分析没有场景,只会成为教条和空想。
西方建立在个人权力上体系很有意思,个人比较早赞赏,事实证明效果也还不错。
但仔细考虑下什么是维护公民权利,在各种环境下做法是不同的,但绝对不会是“去兵”那么简单。这点可以参考《君主论》